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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台灣交易所提幣到幣安要填收款人資料嗎?轉帳規則上路後的實際填法

台灣交易所從 2026 年 10 月起實施轉帳規則,提幣時要填收款方資訊。但提到幣安這類境外平台,目前只要選「地址所屬平台」,不必填姓名與地址。本文用金管會新聞稿、法規資料庫與幣託公告,說清楚兩階段時程、新臺幣 3 萬元門檻的真正意思,以及境內、境外各要填什麼。

從台灣交易所提幣到幣安要填收款人資料嗎?轉帳規則上路後的實際填法

從台灣本地交易所把 USDT 轉進幣安,2026 年 10 月之後多了一個步驟:送出提領前,你得先告訴平台「這個地址屬於哪一家」。這不是系統出錯,而是台灣開始分階段實施轉帳規則(Travel Rule)。對想把幣轉到幣安的人來說,有個好消息——現階段轉到境外平台要填的東西,比轉到台灣平台少很多。

本文資料核對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27 日。規則還在推進中,下面每一項都附官方出處,實際欄位請以你使用的平台當下公告為準。

結論先講:提幣到幣安,目前只要多選一個「平台名稱」

幣託(BitoPro)在轉帳規則常見問答裡寫得很直接:「目前從 BitoPro 提領虛擬資產至『境外平台』,僅須填寫收款方地址所屬之『平台名稱』。」同一份問答另外註明:「境內與境外 VASP 間之完整移轉規範,預計於民國 116 年年底施行。」

也就是說,從台灣交易所提幣到幣安,你現在只需要在下拉選單裡指出這個地址屬於幣安;選單裡找不到時,依系統指示選「其他」再手動輸入名稱。不用填收款人的法定姓名、國家或城市。需要填完整收款人資料的,是「台灣平台轉到台灣平台」那種境內移轉。

幣託 App 提領流程中的補充資訊頁,標題為「補充資訊」,說明依金管會之轉帳規則須取得轉出及接收雙方必要資訊,下方是「地址所屬平台」欄位與「選擇此地址所屬平台」下拉選單

這條規則哪來的?金管會把它切成兩階段

金管會 2026 年 8 月 4 日的新聞稿說明了整個規劃。原文寫:「規劃採分階段方式實施 Travel Rule,第一階段先行適用於境內 VASP 間之移轉(預計115年10月施行),第二階段再擴及至境內與境外 VASP 間之移轉(預計116年年底施行)。」

民國 115 年就是 2026 年,116 年是 2027 年。所以台灣交易所之間互轉從今年 10 月起就要照辦,而「台灣交易所 ↔ 幣安這類境外平台」要到 2027 年年底才納入完整規範。這也是為什麼你現在提幣到幣安只被多問一個平台名稱。

金管會 2026 年 8 月 4 日新聞稿內文截圖,可見分階段實施 Travel Rule 的段落,以及修正重點第一點上限強化型資訊蒐集機制與新臺幣 3 萬元門檻的說明

新聞稿同時預告了辦法的修正重點,其中第一點是「上限強化型」資訊蒐集機制:「VASP 不論移轉價值多寡,均應實施Travel Rule,惟於移轉價值逾新臺幣3萬元時」,才需要額外取得出生日期、住所地地址等資訊。

這句話很容易被講反。3 萬元不是「以下就不用管」的免填門檻,而是「超過就要多問幾項」的加嚴門檻。幣託的問答裡也有同樣一題:「單筆低於新台幣 3 萬元的提幣,是否就不需要進行 Travel Rule 審核?」答案是「依據法規,無論移轉金額多寡,所有提領均須配合實施 Travel Rule」。

法規條文其實還沒生效,先動起來的是業者

這點值得知道,因為它解釋了為什麼各家平台的上線時間不一致。

金管會 8 月 4 日那份是修正草案預告,各界有 30 天可以陳述意見。查全國法規資料庫(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,法規編號 G0380268)的沿革頁,截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,最新一筆修正日期仍停在民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,生效狀態寫著「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,最後生效日期:未定」,而規範轉帳規則的第 7 條「另定施行日期」。

全國法規資料庫沿革頁截圖,生效狀態欄以紅字標示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、最後生效日期未定,修正日期停在民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

那現在上線的依據是什麼?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在 8 月 4 日的聲明裡說,公會「已積極協助會員展開第一階段『境內 VASP 間移轉』Travel Rule(預計 115 年 10 月)之技術對接與流程優化」,並且「有關個別會員之詳細實施措施,將由各會員另行公告」。

實務上就是:產業按主管機關規劃的時程先行上線,各平台自己公告細節。幣託公告的實施時間是 2026 年 10 月 20 日中午 12:00。其他台灣平台的上線日與欄位設計不一定相同,要用哪一家就去看哪一家的公告。

境內和境外差多少?一張表看懂

以幣託的規則為例,從它提領加密貨幣時要填的資料是這樣:

轉去哪裡 一定要填 超過 3 萬元加填
境外平台(例如幣安) 地址所屬平台名稱 目前無額外欄位
境內平台(台灣交易所) 平台名稱+收款者法定姓名 國家、城市
去中心化錢包 依選單選錢包名稱 國家、城市
同平台帳戶互轉 不受影響,免填 不適用

收款對象如果是公司或機構,境內移轉還要填公司名稱;超過 3 萬元再加統一編號、國家與城市。

幣託 App 補充資訊頁的官方示範畫面,地址所屬平台選為「境內交易所」,收款對象選「本人」,下方收款者資訊區塊依序是已遮蔽的法定姓名欄、國家選為臺灣、城市選為臺北市

3 萬元怎麼算?會不會拆單比較省事

幣託的問答說明,門檻是「依據 BitoPro 站內價格進行等值換算。系統會依據您提領當下的價格,自動判定該筆資產是否達到新臺幣 3 萬元之門檻」。所以同樣提 0.01 BTC,換算結果可能今天過門檻、明天沒過,不是看你當初買進的成本。

至於把一大筆拆成好幾筆小額轉出,官方的回答是建議「依實際需求正常操作」,並提醒「若系統判定有異常行為,仍會觸發可疑交易之風控審核機制」。多拆幾筆要多付好幾次鏈上手續費,又可能卡進人工審核,省下的那幾個欄位完全不划算。

反過來,從幣安轉回台灣交易所要填什麼?

這個方向目前不需要你在幣安端多做什麼。幣託的問答是這樣寫的:「若您的『發送方平台』已經導入 Travel Rule,您須於發送方平台填寫收款方(即 BitoPro)的資訊。」境外平台要到第二階段才納入完整規範,所以現階段從幣安提幣回台灣平台,照原本流程走即可。

真正要留意的仍然是老問題:地址、鏈別、帳戶名稱要對得上。如果你的目的是把幣換回新台幣,接下來那幾段成本可以先看幣安出金到台灣銀行的三段成本試算,別等轉出去才發現匯差和手續費吃掉一截。反方向想把錢搬進幣安的人,則可以對照台灣用戶入金幣安的三條路線與成本比較,先決定走本地交易所轉幣還是其他方式。

最容易踩的三個雷

送出之後不能改。 幣託寫明「提領申請送出後即無法自行修改」,而且「若交易已廣播至區塊鏈,已扣除之提領手續費將無法退還」。填錯平台或姓名,輕則退件重送,重則白付一次鏈上手續費。

對方平台不支援也會失敗。 問答裡的原話是「交易是否能順利完成,需視收款方交易所的規範而定。若對方系統不支援或拒絕接收資料,交易將無法通過驗證並會導致失敗」。

資料不一致比資料缺漏更麻煩。 幣託 App 的提示寫「請確保填寫內容與接收方平台登記之資訊完全一致,避免交易失敗」。意思是收款平台那邊登記的是什麼名字,你就照那個填,不要自己改寫成別名或英文拼法。

另外一個好用的習慣:幣託在常用地址功能裡新增了轉帳規則欄位,先把常轉的地址連同資料存起來,之後每次就不用重打。

提幣前的 60 秒檢查清單

  1. 幣種與鏈別和收款平台支援的一致。
  2. 地址從地址簿貼出來,不是從聊天視窗複製。
  3. 下拉選單裡的平台選對(轉去幣安就選幣安,找不到選「其他」自行輸入)。
  4. 金額換算後是否超過 3 萬元,超過就備好國家、城市。
  5. 收款人姓名用收款平台登記的那個版本。
  6. 送出前把整頁再看一遍——這步不能回頭。

習慣把常用地址管好的人,踩雷機率會低很多,延伸做法可以參考幣安提幣白名單設定與地址核對清單。

常見問題

轉帳規則會讓到帳變慢嗎? 幣託的回答是:「在資訊填寫正確,且雙方交易所系統運作正常的情況下,交易處理與到帳時間皆會維持原有速度。」

同一家平台內部轉帳也要填嗎? 不用。幣託明確寫「BitoPro 平台內的帳戶互轉不受 Travel Rule 影響,無須填寫額外資訊」。

轉到自己的 MetaMask、Ledger 要填嗎? 要,但填的是錢包名稱:「請依系統介面指示,在選單中選取錢包名稱;若未列於常用名單中,請選『其他』並手動輸入。」

這些資料會送給國稅局嗎? 幣託的說法是「目前虛擬資產尚未有相關稅法規範」,平台會依現行法規營運,並配合稅務機關針對個案的合法調閱或抽查需求。

用 API 提幣的人要改嗎? 要。幣託請 API 使用者參考官方 API 文件更新提領參數與串接設定。

資料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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